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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商标续展所需材料:

 

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续展申请书。

注册证复印件

商标续展办理时限:

 

3—6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