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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需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城镇私营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
 
审核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单位登记号在系统内始终,是单位在管理中心办理各项业务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