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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实务公告条的要求,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适用范围:
 
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验资所需材料:
 
《名称核准通知书》
批准证书
批复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股东身份证明
公司章程
开户许可证
进帐单及入资单
进帐单及报文(确定银行已经盖章)
评估报告(非专利技术出资提供)
财转审计报告(非专利技术出资提供)
注:内资设立提供:1、7、8、10、12、13项
 
    外资设立提供:1、2、3、4、5、6、7、8、9、11、12、13项
 
 
 
验资办理时限:
 
内资   1 工作日
外资   5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