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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备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所需要的材料:
 
5-9个名称
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租房发票、企业住所证明表)
拟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企业联系方式:座机电话、邮编、地址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时限:
 
名称核准:  2-10工作日(以工商局办理时限为准)
前置许可:  视许可项目而定
网上登记:  2-5工作日(以工商局办理时限为准)
预约:      1-10工作日(以工商局办理时限为准)
工商登记    5 工作日
刻制印章:  2 工作日
组织代码:  1 工作日
税务登记:  1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