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一个有情感的烙印



  品牌的原始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通过单个或多个的记忆点或形式来记住某一产品或企业,基于这一基础,演变至现今的品牌运营及传播,更多的是不断强化消费认知,同化消费理念,从而达到消费者心智某一区间的独占。互联网思维兴起之后,互动和场景又成为所有品牌人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品牌之于消费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品牌,一个有情感的烙印

  品牌,Brand,源出古挪威文Brandr,意为烧灼。中世纪的欧洲,手工艺匠人用烧灼的方法在自己的作品上留下烙印,以便顾客识别产品的产地和生产者。在古代的中国,尤其是瓷器行业中,手艺非凡的匠人,也常常在作品的底部留上自己的签名,或由工坊留下自己的标记,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款儿”。1835年,苏格兰的酿酒者为了维护自身的质量声誉,使用了“Old Smuggler”这一烙印标记,以防不法商人偷梁换柱,标志着现代意义的品牌正式出现。

  长久以来,品牌其实一直就是一个烙印,一个为了区分他人、为了彰显自己、为了让人记住的烙印,一个品牌主体(经营者)和受众(消费者)互相之间心灵的烙印。所以完善的品牌价值体系应该包括可视和可知两种属性,它应该是消费者可感知价值的总和,它是无形的资产,更是有形的表现。

  对于消费者而言,品牌在更多的消费时间内,其实是与自身的期许和需求密切相关的,而这种相关,来源于物质利益的满足,也来源于情感利益的可安放。个体物质的满足,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个人情感寄托的可安放,看上去则似乎有些麻烦,个体思想的不确定性,一直是品牌运营中更让人纠结的事情。其实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在品牌逐渐人格化的今天,人格魅力的构成就是品牌魅力的构成,而其中,故事成为了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一部好的电影、一本好书,都是作者在讲述一个故事,一个富有感召力的故事,一个让人忘不了的故事,品牌亦如此。

  互联网时代,信息大爆炸,每一个个体每天要接收和处理的信息多不胜数,其中又有多少能够留存在脑海里;快节奏的城市,战斗一样的生活,越来越多的人感官逐渐麻木,改变的成本太高,无奈遵循着一成不变的轨迹,又有多少新的东西可以吸引甚至打动他们?与他们取得共鸣,需要什么?一个故事,因为只有故事才能够一次性满足简单、曲折、冲突、痛点、信任、意外、好奇等等这些更能够吸引人眼球的因素。而一个好的故事,一定是要能够让受众有着强烈的代入感的,故事的背景就是我们生活的背景,要让受众从这个故事里看到自己,可以预期、可以幻想、可以警醒、可以借鉴、可以……等等等等,亦如互联网现在甚嚣尘上的场景化理论。品牌的故事不需要理性,不需要大段的数据,不需要专业的理论,更不需要那些所谓的顾问和,因为要做的不是让人思考了才懂,而是懂了之后会忍不住去思考和回味;让听故事的人尽量少动用或者不动用抽象思维的和逻辑分析的能力,仅仅用到联想和回忆即可,因为只有联想和回忆才会让消费者持续的沉浸在品牌所构建的场景空间中,在这个由品牌建造的纯粹场景空间中,品牌的价值将会无限放大。

  喜欢一个人,或许因为他或她很美好

  爱上一个人,更多因为他或她会让你变得很美好

  喜欢一个品牌,或许因为一时的表象需求

  爱上一个品牌,更多因为看到未来的自己

  如何让消费者看到未来的自己,取决于你的故事如何去向消费者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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