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设计包括哪些



  对于企业来说,品牌设计是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定位,让消费者能够轻松、准确的对于企业形象具有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在现今品牌竞争的时代,成功的品牌设计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关键性的知道作用。那么品牌设计包括哪些呢?

品牌设计包括哪些

  品牌设计包括哪些?

  1.VI设计

  VI即(Visual Identity),通译为视觉识别系统,是CIS系统更具传播力和感染力的部分。是将CI的非可视内容转化为静态的视觉识别符号,以无比丰富的多样的应用形式,在更为广泛的层面上,进行更直接的传播。VI设计应该是品牌设计中更常见的设计类型,它的应用范围很广,主要运用在企业的logo设计、广告设计、服装、办公用品还有包装设计等方面。通过对企业形象的理解,设计出独特个性的图案。企业VI设计是企业品牌营销中更不能缺少的一个环节。没有VI设计的现代企业,就像是一只没有标识的船只,在这个社会没有识别性,更不可能被大众所记住。

  2.MI(品牌理念)

  品牌理念识别,是品牌经营的核心观念,是指导CI方向的依托,所以不要急于去追求视觉的呈现,因为没有理念识别的品牌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艾尔斯特品牌设计在塑造品牌形象之前,会花一定的时间去思考并明确品牌的核心理念与诉求,提升其品牌的附加值,只有依托MI,才能创造品牌力、提升销售力,赋予生命力! BI是行为识别系统,是Behavior Identity的缩小。是企业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行为的多样性使品牌行为识别的建立听起来十分艰难,其实不难发现,那些表现杰出的品牌,不仅拥有清晰的品牌理念,创立了引人注意的视觉形象,更有着异于竞争者的一致的品牌行为。从产品品类的选择,到产品品质的验证,从广告内容的创意到媒体投放的组合,从员工入职的培训到公益事业的抧助......通过多种多样的品牌行为,品牌行为识别得以建立,进行提升品牌价值,维护品牌形象。

  品牌设计的三种表现形式

  1.具象形式

  具象形式是指忠实于客观物象的自然形态,经过提炼、概括和简化,突出与夸张其本质特征,作为标的志图形。对于品牌设计来说,特示文字属于表意符号。在沟通与传播活动中,反复使用的被标识体的名称或是其产品名,用一种文字形态加以统一。涵义明确、直接, 与被标识体的联系密切,易于被理解,认知,对所表达的理念也具有说明的作用,但因为文字本身的相似性易模糊受众对标识本身的记忆,从而对被标识体的长久记忆发生弱化。

  因此特示文字,一般作为特示图案的补充,要求选择的字体应与整体风格一致,应尽可能做全新的区别性创作。这种形式具有易识别的特点。

  2.意象形式

  意象形式是指以某种物象的形态为基本意念,以装饰的、抽象的图形或文字符号来表现的形式。品牌设计很多都是运用文字设计,合成文字是一种表象表意的综合,指文字与图案结合的设计,兼具文字与图案的属性,但都导致相关属性的影响力相对弱化,为了不同的对象取向,制作偏图案或偏文字的品牌设计,会在表达时产生较大的差异。

  3.抽象形式

  就品牌设计而言,特示图案属于表象符号,独特、醒目、图案本身易被区分、记忆,通过隐寓、联想、概括、抽象等绘画表现方法表现被标识体,对其理念的表达概括而形象,但与被标识体关联性不够直接,受众容易记忆图案本身,但对被标识体的关系的认知需要相对较曲折的过程,但一旦建立联系,印象较深刻,对被标识体记忆相对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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