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商标注册申请日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受到申请文件的日期

为准。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除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日外,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交文

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

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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