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如何起名



  公司起名一直是投资者很头疼的事情,绞尽脑汁想到了一个名字,结果却不能通过.....。当下随之创业的人数增多,为公司起一个好名字越来越难,因为很多名字都被人家抢先注册了。眼看公司马上就要开张,名字还没有想好,耽误了注册时间和工作效率,该怎么办呢?其实可以找家专业为公司起名的起名公司,让他们帮忙起名,既不耽误自己办其他事情,也不用”虐待“自己的脑细胞!今天先知中国的小编为大家介绍下股份制公司如何起名,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股份制公司如何起名

  股份制公司起名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是怎样规定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所享有的一种人身权。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权依法确立,并受法律的保护,不得侵犯。我国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并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登记。

  根据1985年6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选定和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名称应由字号或商号、所属行业(经营特点)和“股份有限公司”三个部分组成;公司名称前应冠以所在地区和区划名称,在冠用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同行业的公司的名称不得混同。有外商投资的公司名称可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名称不得混同;有外商投资的公司并可有与中文名称相一致的外文名称。

  2、公司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因特殊情况,经工商行政机关核准使用两个名称的,其资金不得重复登记。

  3、公司不得使用下列名称: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

  4、公司申请登记时,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凡冠以市名或县名的,由各该市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在同一市、县范围内,同行业公司不重名。凡冠以省名、自治区名、直辖市名而不冠市名、县名的,由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同行业公司不得重名。凡使用“中国”、“中华”等字样为公司名称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公司不得重名;除全国性公司外,其他公司不得使用“中国”、“中华”等字样的名称。

  5、公司名称可以转让。转让时,由转让与受让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按照工商企业申请登记程序,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6、公司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或者擅自变更已经核准登记的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公司改变名称,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变更登记公告。

  通过上面对股份制公司如何起名的介绍,能否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疑问,欢迎你在此继续浏览其他文章,如有疑问点击在线咨询,找顾问为您进行解答!

  推荐阅读:好的公司名如何起



商标注册排查
驳回风险评估
商标查询
欢迎拨打先知对咨询电话:
010-56018888

您也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QQ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