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商品特有包装和装潢的保护



仿冒着名商品的包装和装璜是隐藏的商品仿冒行动,是在外不雅上居心向不异或近似着名商品的包装和装璜接近,以引发消费者在采办时的混合和误认,是一种严重的背反公允和诚笃信誉原则的不合法竞争行动。

  1、商品的包装和装璜的特点

  商品包装是为辨认商品和便利携带、储运而利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商品装璜是为辨认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采及其摆列组合。商品包装和装璜与商标一样,属于商品的辨认标记,属于常识产权的范围。

  与其他贸易标记比拟,商品的包装和装璜一般具有以下特点:,商品的包装和装璜一般用直不雅的情势反应商品的内容,反应商品具体的外在形态,如月饼的包装上可以直接用月饼的图案,喷鼻皂的装璜上可以直接凸起“津润皮肤”的字样;,商品的包装和装璜经由过程富于美感的图案、色采和造型装潢商品、美化商品和宣扬商品,不需要必然具有明显性,只要可以或许到达促销利购的目标便可以了,这一点与商标更为分歧,商标该当具有辨认性和明显性,如恭贺新禧、福字等一些平易近间商定俗成的暗示吉利的标记,固然不合适作为商标利用,依然可以成为商品包装和装璜上的文字;第三,商品的包装和装璜一般不具有专有性和独有性(着名商品除外),不克不及够制止其他人利用不异或类似的包装和装璜,因为商品的包装和装璜上的文字和图形一般不以区分性为主,其包装和装璜只由一家独有显掉公允;第四,商品的包装和装璜可以跟着市场需要随时变动图案和文字,具有较年夜的矫捷性。

  2、着名商品所独有的包装和装璜在实践中的庇护

  着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必然着名度,为相干公家所知悉的商品。着名商品的认定今朝并没有一个同一的尺度,只能由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件中自由裁量。国度工商行政办理局(33呼吁)公布的《关于制止仿冒着名商品独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不合法竞争行动的若干划定》第四条如许阐释:商品的名称、包装、装璜被他人私行作不异或近似利用,足以造成采办者误认的,该商品便可以认定为着名商品。可以必定的是,侵权行动中着名商品的认定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仿冒行动慎密相连的。若是不产生仿冒题目,认定着名商品毫无意义;若是产生了仿冒行动,造成了采办者的误认,而又不认定着名商品,成果只能是对市场上的不合法竞争题目放任不管。着名商品的包装和装璜在必然水平上反应出经营者的贸易诺言和商品名誉,该当在法令上遭到严酷而普遍的庇护。1993年公布的《反不合法竞争法》第五条款划定,私行利用着名商品独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是与着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着名商品相混合,使采办者误以为是该着名商品的行动是不合法竞争行动,这为庇护着名商品的包装和装璜供给了有益的法令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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