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坊”的同名之争



 “田子坊”本是画家黄永玉为上海市卢湾区康泰路210---这条旧弄堂所起的雅号,伺候逐渐形成了由上海特有的石库门建筑群改建后形成的时尚性产业聚集区,也是众多艺术家的创意工作基地,然而商标的成名却引发了侵权的纠纷。

日前,上海田子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田子坊投资公司)诉上海泛亚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泛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统称为泛亚公司)商标侵权一案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原告认为两被告未经其同意,共同发布招商加盟广告,承诺授权“田子坊”商标的使用,对外销售标有“田子坊”商标的饮品,对“田子坊”投资公司注册商标权构成侵犯,请求法院判定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余万元。

据田子坊投资公司称,泛亚公司在媒体上进行奶茶加盟招商,使用与其持有的“田子坊”近似的商标用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在其经营的实体店销售印有侵犯“田子坊”商标的奶茶类商品,并在店招、奶茶单子上使用“田子坊”的商标字样。田子坊投资公司请求法院立即停止第三方在饮品商品上使用“田子坊”商标加盟商的广告,并停止相关授权许可行为。

据悉,田子坊投资公司所持有的第6555249号商标“田子坊”于20082月申请注册,20103月获得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在32类啤酒、果汁、奶茶等商品上,而上海泛亚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20052月申请注册了第4500798号“田子坊 FARMER GARDEN”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咖啡馆、餐厅、饭店等服务上。

对于指控,泛亚公司并不认为自己侵权,泛亚公司诉称,该公司于20052月注册了田子坊餐饮有限公司,并且注册了该商标,而吴梅森的田子坊投资公司则与20058月成立,其“田子坊”商标与2008年才申请注册。

而且泛亚公司的规模地理位置比现在的田子坊创业园区更,当时的田子坊也不具有现在规模和地理优势,无太多人知晓,所以不存在泛亚公司傍的行为。

有关人士认为,田子坊如今成为上海市黄埔区的一个文化创业园区和示范街区,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和性,离开了田子坊本身,任何克隆都是没有意义的,田子坊是一个品牌、一个标志,许多人来田子坊创意园,就是冲着田子坊的金子招牌来的,这才有今天田子坊创意园的气候,维护“田子坊”良好的品牌效应是当地文化产业创意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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