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设计标志的主要形式法则



 标志设计就其形式法则来说,是一种概括的辩证法则,它要求在标志logo设计过程中,理性地推敲标志中各构成因素之间的对比、调和、节奏等关系。其总法则是变化与统一,即在变化中求统一,在统一中寻变化,更终使标志在视觉语言的表达上简练、明确、统一、。标志设计是一种“浓缩”的抽象logo设计,它不仅是设计理念与构思的创意浓缩,而且也是设计本身在直观表现上的视觉浓缩。不同的标志设计,应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具象或抽象的表现,以更终达到准确地传递信息这一核心目的。标志设计的形式法则有许多,本章仅就对比、调和这2种主要形式法则加以论述。

 
 
一、对 比
对比是一种反向衬托,即通过各异的形与形之间的相互衬托,突出整体中各局部的差异,使各局部固有的个性更加强烈形象更为独特。
 
1、正负形对比
标志的形象要求简练完整。正负形的对比即是通过正形与负形的互补互衬关系,使各形体在视觉传达上既表现出形中有形,又简练明了、各自独立。正负形的对比实质上表现为形体通过明暗关系即黑白极色所造成的对比,即使是色彩标志,也要求正形负形在明度上获得反差,相互衬托,使其形象效果更为明晰.更具吸引力。

2.主与次的对比
一个标志常由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图形构成,其图形之间的搭配须有主次之分。主要的形象无疑是标志的精髓所在,是视觉的主要感受;次要的形象则是对标志起辅助和装饰作用,使标志不致显得单调、平扳。这类主次搭配在文字与图形的搭配上尤为突出,有时是图形为主而文字为辅,有时则相反。但无论进行怎样的搭配设计.其标志都应保持明确的主题性和完整性。
 
3、突变的对比
完全完整的图形并不一定生动。从对比的某种角度来说,生动产生于对某种完整的视觉秩序加以合适的“突破”。突变则是图形在某一位置上突破整体的构图规律.而这部分一般是更需强调的部分,因此这个令人注目的特殊处理,便成为这个图形的兴趣中心和设计重点,从而使图形形象、生动且巧妙。突变的手法有多种,如位置突变、形状突变、面积突变、肌理夹变、色彩突变等,它们都能更好地表现主题,使设计意念更加明确。
 
4、面积的对比
 标志中各构成因素形象的面积大小是视觉表现中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大的形象在视觉表现上具有主导性、力度感强,并能控制住小的形象;而小的形象则处于一种辅助状态,对大的形象起烘托补充作用,并自然地成为设计的焦点,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所以,标志形象上的面积对比.能够在整体中体味一些细微的变化。并同时具有强烈的完整性和统一感。
 
5、形状的对比
各种相异性质的形状并列出现,其本身就存在着对比关系,如果通过其差异使各自的个性大大加强,则形式感更为鲜明。正因如此,我们常在设计中考虑自然形与人为形、几何形与随意形、直线形与曲线形、简单形与复杂形等不同形状的对比关系。在标志设计中我们一般主要考虑两种不同性质的形状对比,这样做既简单明了,设计语言也清晰流畅。相反,如果将多种形状的形象一并出现在一个标志内,就势必会造成多种对比,这不但不能增强形体之间的对比效果,反而会削弱对比的力度。
 
二、调 和
调和是与对比相对应的概念,广义上是指让各种形态的构成因素、更终取得一种安定、完整、舒适的效果。重复是指通过一个基本形的反复出现,形成强烈的秩序感和统一感.从而达到调和的目的。用重复求调和时要注意几点:1、是基本形自身的高度简洁;2、是基本形组合的可能性.即形与形之间能形成一定的关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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