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设计的风格化与创新



标志设计的“风格化”的历史由来已久,事实上,大多数成功的视觉艺术大师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但这种风格并非预设的目标,而是多年的视觉经验与文化浸润所形成的,如毕加索的立体主义,也是经过多年的各个时期并吸收前辈的成果和大量的艺术实践自然形成的,但开山立宗的大师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情况下,“风格”是一种已有元素的再发现与技法的拓展,进而有新的运用方式。如vi设计师靳埭强运用水墨语言在平面领域的突破。


许多视觉艺术的从业人员都发现,在视觉信息泛滥的时代,“风格化”的作品能很好的为公众识别记忆,这就符合了商业视觉运做中关于“有效识别”与广告效应的要求,像任何一件手续齐全的商品,它必须有表明出处的logo设计标识、商标,而作品的“风格化”就起着某种商标的作用,许多视觉艺术的从业人员强调的个人“风格”就是基于此原因的一种“视觉抢注”,从商业角度把握住了公众的视觉趣味与视觉习惯,这种急迫的“视觉叫卖”心理,发展出的“风格”往往是空泛的与浮躁的,这种作品本身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使“风格”成为一个话题,一种强烈的视觉信息,一个能被商业炒作与宣传的卖声,而后“风格”发展到一中极限,作者本身就要求现场说法,连“风格”也退场。这种“直销式”的视觉贩卖,终将导致视觉艺术的彻底商业化,而使其异质性与原创精神损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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