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媒体设计中视觉思维的运用



视觉媒体设计是近年来发展很快的一个工业设计的研究领域之一。视觉媒体设计独特的视觉空间和心理空间的表现技术,把对过去经验的体验提升到对虚拟的现实体验,其目的,首先就是经由视觉形象准确地传达信息内容——从设计者角度来说,视觉形象有其他信息传递方式,没有天然优势:从受众角度来说,视觉心理左右受众对信息的接受程度,设计阶段对视觉因素的关注,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视觉思维源于对客观物象的感知,是在主体与客体直接交流中进行的,这本身就具有探索性,同时它也具有运用视觉意象操作而利于发挥想象作用的灵活性,这种操作是通过直接的物象或摹拟“象”的符号来完成,它具有便于产生顿悟或诱导直觉的现实性。因此视觉思维帮助主体去认识、把握客体提供了广阔的创造性空间。

 

什么是视觉思维

 

心理学家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有趣的实验:从杂志上剪15—20张图画,都是些有趣的人物或风景,删去说明的文字;然后从另外的地方剪得相当数量的广告用词或词组,把图画和文字翻转过去,随意地将每张画配一份文字,然后将画面和文字一对对地翻转过来,惊奇地发现,差不多有半数以上的画与文字能在意义上配成对。

 

这一现象说明,人总在对外界事物做出解释,也就是努力“看懂”事物的前提是该事物要能与已有的某种经验相联系。这种经验并非仅仅代表人们自身所得的经验,应该包括由推理得来的经验以及由他人积累和经验形成的知识体系等。人们总要试图将所见到的视觉形态与先前的某种经验相联系。遇到“看不懂”的形态时,如果有人解释这是什么,实际上是帮你把已有的经验与面前的视觉形态联系了起来,你也就“看懂了”那幅画,虽然你可能并不完全赞同他的解释。实际上这就是你的视觉思维在起作用。

 

视觉思维与视觉传达受众心理

 

受众心理和视觉本身特有的感知特点有关。

 

视觉感知“形”依靠于“差异”,例如,视觉能够通过色彩物体的相对体积、亮度以及在不同角度上的运动情况的差异掌握对象的形式、纵深和位移。视觉感知对象的时间则和事物的呈现速度有关,电影放映实际为每秒二十四帧图像的胶片不断滚动,脑海中暂存的视觉意象才能在心理上产生连续影像。视觉还具备归类的本能,视觉上对于相同的事物会归纳在一起,包括大小类似、造型类似、明度或色彩类似、位置类似、空间方向类似、方向类似以及速度类似的事物。

 

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人的知觉存在某种简化倾向,看见较为对称、规则的图形,视觉上就会产生满足感,反之则竭力想把“不”的图形变成“”的图形,这叫做“完性强压”。受众对不同“形”的观看产生不同的情绪反应,是视觉媒体设计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对简洁的“形”的追求,归根结底是便于受众掌握外界信息,看到一个简洁的“形”的部分特征,我们就能预见整个整体的特征,搜寻信息的时间被缩短了。然而,简洁的形与复杂的形在审美感受上却很难比较哪一个更有优势,简洁的形固然使我们愉悦舒适,非简洁的形却因为紧张情绪而引人注目。“更终我们必须能够说明审美经验方面的一个更基本事实,即审美快感来自于对某种介于乏味和杂乱之间的团的观赏。单调的图案难于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过于复杂的图案则会使我们的知觉负荷过重而停止对它们进行观赏。”[3]设计中采用“不完整”的视觉图形,或者以某个视觉形象的片断作为主体,有时能够起到提高观看者参与兴趣的作用,出于对其进行“完形”破译的好奇而留有深刻印象。

 

视觉媒体中视觉思维对受众的视觉心理诱导

 

可视媒体设计者虽然不能完全左右受众的心理感受,但仍然能够利用视觉天生的某些惯性,不知不觉中引导观看者依照设计者的预期去观看。观看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顺序,这种程序不是规范上下左右的先后顺序,在没有太多外界干扰情况下,视觉总是先把握对象模糊而整体的形象,然后根据需要选择想要注意的地方。

 



tag:
商标注册排查
驳回风险评估
商标查询
欢迎拨打先知对咨询电话:
13911875858

您也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QQ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