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名的6大禁忌点拨



1、忌用不吉字

  含义不吉利是商业的大忌。因为它不但让名字的主人产生不好的联想、更重要的是它会影响到别人对主体的接受,不论主体是一个人、一个企业,还是一件商品,甚至连政治也会受到影响。 

2、公司忌雷同近似

  见不得人家好的情形好像是国人的通病。您取了三个字品牌,我就设法两个字与您一样,好混淆消费者。您叫“波蜜”我叫“×蜜”。您是“怡康”,我就叫“x康”:,您是“七星”,那我变成“×星”。上述还是温文儒雅的雷同、类似手法。 更可恶的是,有人干脆与您来个谐音(存着要打混大家一起混的心理)。像洗衣粉的几个品牌中的服务标章就“自律”得非常好。既能将自己彻底与他人相区隔,又能树立品牌独特风格。像“一匙灵”、“白兰”、“狮王”、“汰渍”、“活力”、“熊猫”等,彼此都有井水不犯河水之共识(品牌中没有任何一字近似或相同)!而VCD机品牌中,就很明显看出彼此过于雷同、近似。起码“xx王”、“x达”这两个品牌就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

3、公司起名忌用多音字

  起名使用多音字,就像使用冷僻字一样会给人们的呼叫带来很大的不便,寓意本身就不够明朗。以多音字起名,名字有两个或更多的发音时就更容易让人感到无所适从。例如:乐海餐馆,其中的“乐”有两读,一读LE,一读YUE,使人不知读什么音更好。如下面这些字都有两读: 行(XING,HANG)、省(SHENG,XING)、重(CHONG,ZHONG)、茜(QIAN,XI)朝(CHAO,ZHAO)等。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起名不能用多音字。但至少要保证别人能够确定其读音,不至于读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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