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命名中的11类词语被禁止



  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哪些词语在化妆品命名是被禁止的。

  根据国家《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要求化妆品命名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并不得含有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内容。

  据介绍,在化妆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语包括11大类:化词意: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特级、换肤、去除皱纹等;虚假性词意:宣称产品“纯天然”;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抗菌、抑菌、除菌、解毒、抗敏、祛疤、生发、毛发再生、减肥、溶脂、瘦身、瘦脸、瘦腿等;医学名人: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医疗术语;还有其他6类词汇。

  夸大效果现象仍存在

  因为小时候在北方生活受过冻伤,广州市民周小姐的两颊总是布满红血丝。为此,周小姐坚持用在药房流行的法国某药妆品牌的祛红保湿系列,“没看到明显的效果”。

  周小姐介绍,吸引她购买这些化妆品的首要原因就是这些化妆品的名称,都是以“祛红保湿”或者“红血丝修复”等命名,给她的感觉就是产品对红血丝修复治疗有明显效果。而且,她长期使用的品牌在药房销售,促销员都将药妆作为其特色,强调其公司拥有专门医学护肤研究室,促使她购买产品。

  近日,笔者走访多家商场以及超市发现,仍有不少化妆品依然打着相关字样,还有的化妆品尽管命名上符合规定,但是在具体介绍中仍然打擦边球,有夸大产品功效的嫌疑。在屈臣氏超市里,一款美白洁面乳,其产品包装上标注有“持续美白、让你没有变黑的机会”等宣传语。而某产品的“BB霜”,则被描述为“神奇出水配方、超强保湿”。而在一些品牌中,也有“复颜”、“特效”等字眼出现,像欧莱雅的“复颜抗皱紧致霜”、玉兰油专柜的“特护修纹眼霜”等产品也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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