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化妆品起名要避开禁忌的词语



  我们在给化妆品命名的时候,首先要了解法律规定的化妆品命名中的11类禁止的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少在售化妆品需重新命名

  自2月5日起,化妆品命名再也不能使用“纯中药配方”、“药用面膜”、“瘦脸洗面奶”等名称了。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根据新规,化妆品命名不能提疗效,也不能用古代医学名人名字等作为化妆品命名。

  近日,笔者走访广州化妆品市场时发现,目前一些在售化妆品都使用了“活肤”、 “抗敏”、“去皱”、“特效”等禁用语。据悉,新规发布前已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原名称,到期需要延续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对产品中文名称进行审核。随着新规的实施,不少在售化妆品需要重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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