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命名法则_产品起名



    众所周知,企业及企业的“牌子”对消费者的选购是有直接影响的,企业产品的好坏,与产品销售之间有极大关系。命名恰当,可以扩大影响,增加销售;不当,则可能减少销量。日本学者山上定也指出:“现在销售商品的条件是什么?一是命名,二是宣传,三是经营,四是技术。”他把命名列为畅销商品的条件。他又说:“一个能够表明制品的特征和使用方法、性能的命名,往往能够左右该商品是否畅销的大局。” 对企业产品进行命名,必须注意以下要求:
    (1)要适应时代经济生活的明快节奏,提高响亮度。牙膏“白玉”、自行车取名“飞鸽”、皮货取名“雪豹”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上品。另外,从简单、动听的角度来考虑,“999”胃泰、“101”生发剂等,虽在语调上的美感稍有不足,但它们简单、清晰、还有易记的特点,因而也是很好的名字。
    (2)品牌起名要易于传播,不致被混淆。产品命名的目的,就在于使这一产品与那一产品区别开来,使消费者容易认准牌号购买。如某产品命名易于同别的产品混淆,就会给消费者认购造成困难,势必影响产品的销量。比如“长城”、“熊猫”的命名就易于被同名而非同类的产品所混淆。
    (3)品牌起名要新颖。新颖,才能振聋发聩,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如儿童食品取名为“娃哈哈”,生动形象,新颖独特。“中意”电冰箱, 采用双关法命名,既说明该冰箱系中国、意大利合作生产,又赞誉冰箱能使消费者称心如意。目前命名常采用比喻法、双关法、夸张法、直陈法、形容法、颂祝法、借光法、反映法、创词法等,无论采取哪一种,都应务求新颖,不落入俗套,不与人雷同。
   (4)要能给人以艺术的美感,让人在欣赏夸饰巧喻的愉悦中,达到记忆的目的。
    (5)品牌起名要能告诉或暗示消费者产品的特征和所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如“顺风”用于电风扇,“声宝”用于收录机,“舒洁”用于 卫生纸,“味王”用于味精等等。这些都是根据产品的特征来考虑命名的。“丽”、“万家乐”、“健力宝”等则告诉或暗示消费者在使用后得 到的益处。
总之,一种产品要打开销路,占领市场,不仅要求质量高,而且不能忽视的作用。起一个既符合产品性能特征,又符合消费者心理需求的名字,无疑会提高产品的度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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