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品牌命名



  下文先知中国就来介绍下味精品牌命名

味精品牌命名

  一.味精进行品牌命名的要求

  1.对国外引进或合资生产的产品进行命名,翻译要灵活。

  2.产品的命名要能给人以艺术的美感,让人在欣赏夸饰巧喻的愉悦中,达到记忆的目的。

  3.味精的命名要有伸缩性,可适用于任何新产品。这是因为某些产品的命名,具有过强的产品偏向,适合于电风扇的命名,就未必适合于电视机,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企业就必须给产品命名一个通用的名字。例如,日本有一个产品叫“味王”,开始是用于味精,后来又用于酱油、食品罐头等,以产品种类来看,“味王”二字极适合于食品类。

  4.产品的命名要适应时代经济生活的明快节奏,提高响亮度。

  5.产品的命名要能告诉或暗示消费者产品的特征和所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

  6.产品的命名要新颖。新颖,才能振聋发聩,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目前命名常采用比喻法、双关法、夸张法、直陈法、形容法、颂祝法、借光法、反映法、创词法等,无论采取哪一种,都应务求新颖,不落入俗套,不与人雷同。

  7.产品的命名要字音和谐,韵味悠长,如果是出口产品还要考虑命名在龙头各地的发音都要一致。如日本索尼电器公司生产的电器牌号“SONY”。

  8.产品的命名要易于传播,不致被混淆。产品命名的目的,就在于使这一产品与那一产品区别开来,使消费者容易认准牌号购买。如某产品命名易于同别的产品混淆,就会给消费者认购造成困难,势必影响产品的销量。

  9.产品的命名要研究消费者的喜好和禁忌,尤其是在出口商品上必须了解消费者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习俗,切勿犯忌。例如中国的“山羊”牌闹钟,“山羊”在英国是被喻为“不正经的男子”,“山羊”如果出口英国,尽管这种闹钟价廉物美,仍会无人问津。还有中国的“芳芳”牙膏,在英语中的意思是“毒蛇”和“狼牙”,恐怕这种牌名的产品也不会有好的销路

  二.味精品牌命名误区

  1.味精品牌命名缺乏美感与力度

  过于平淡,通俗,缺乏美感与力度的品牌,不符合与时俱进的审美情趣和道德观念。诚然,在旧中国流传下来的一些老品牌,其格调也不算高,如“王麻子”、“狗不理”等,但它们都有是那个旧时代的产物,是与当时的社会文化一致的。

  2.味精品牌称谓过于直白

  品牌名称蕴含着产品质量的精良、功能突出、效果显著等意义有利于诱发消费者购买欲望,这原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也是品牌设计中广为采用而富有成效的设计原则。但是如果品牌设计时过于直白而明显的自吹自擂,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暗含着对其他同类品牌的贬低(如XX王、XX霸等)就会让消费者感觉到高不可攀、或者难于认同。这将模糊了消费者的识别和判断,不符合消费者心理的品牌设计,其结果也必然在消费者逆反的心理抗击下制约其发展壮大。

味精品牌命名误区

  3.品牌命名有雷同现象

  味精品牌名称雷同,是实施品牌运营的大忌。因为品牌运营的更终目的就是通过不断提高品牌竞争力,超越竞争对手。若品牌的设计与竞争对手雷同,不仅消费者难以辨识,而且还会增大品牌的传播费用,降低品牌传播效果(企业在宣传自己的品牌时,自觉不自觉地为竞争对手的雷同或相近品牌进行了宣传)。如此,将难以达到更终超越的目的。

  4.品牌名称跨越文化与地理能力弱

  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语言文字不同,风俗习惯不同、价值观念不同、审美情趣不同,对于一个品牌的认知与联想也有很大差异。若味精品牌命名不能超越地理文化边界的限制,那将成为品牌运营的巨大障碍。实践中,因不同地域间的品牌称谓与传播不符合目标市场的社会文化环境而导致销售受阻,甚至还影响到了品牌形象。例如,百事可乐的宣传语“与百事一起重视活力”,在德国被译作“与百事一起从坟墓中走出”,如此传播品牌,其效果可想而知。全龙头更大的汽车制造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因其一个叫“诺瓦”( va)品牌在西班牙语中是“不走”或“走不动”的意思而在讲西班牙语的国家受阻。后来,通用公司将这一品牌改为拉美人比较喜欢的“加勒比”(Caribe)才打开市场。

  味精品牌命名大全

  太太乐

  Wei-Chuan/味全

  家乐

  厨邦

  双桥

  天厨

  大桥

  MAGGI/美极

  味好美

  红梅

  佛手

  阜丰

  快鹿

  飞马

  蜜蜂

  加加

  单山

  真之格

  小伙子

  闽师傅

  牛大碗

  冠生园

  豪吉

  味之素

  金宫

  安田

  川骄

  贺盛

  以上就是先知中国介绍的“味精品牌命名”,如果您有更多的关于品牌命名的问题可以咨询先知中国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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